第12版:读枣庄民生
  
本版新闻列表
 
 
   枣庄新闻网首页 | 枣庄日报 枣庄晚报 新视听 新闻绿洲
 
2015年9月30日 星期
10月1日起网售食品需办食品经营许可
朋友圈卖美食要办证了


晚报讯(记者 苏羽)微信朋友圈经济逐渐渗入到市民生活,微信代购、微信订餐也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等是朋友圈中的热卖产品,而自制美食也逐渐成为朋友圈的“常客”。“原料自家生产”、“私房秘制”、“刚出炉的自制蛋糕”……曾几何时,微信朋友圈已成为美食家和吃货的乐园。今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首次将网络食品经营纳入监管,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网上销售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

家住市中区立新小区的市民张女士是个典型的家庭主妇,她告诉记者,“她擅长做一些甜点,尤其是做蛋糕,在‘业内’有较好的口碑与市场。”后来,她通过朋友的分享添加了一些“美食好友”, 她也常在前一天发布信息,询问顾客的定制需求。这样平均售价69元/个的蛋糕每天能卖出15个,“一个人在家赶制,有时候订单都接不过来。”

张女士说,她在朋友圈中出售的“定制蛋糕”,都是在自家厨房手工加工,所用的奶酪、奶油、面粉都是从网上采购进口原料。虽是家庭作坊式加工,但林女士对安全并没太多担心,“顾客都是朋友介绍来的,也就问下价格、口味和配送,不会太关心有没有实体店。卖了这么久,也没发生顾客投诉蛋糕有问题的。”

与张女士同样是微商的市民李先生则表示,他在网上卖自己制作的特色菜品,熟人推荐熟人、朋友引荐朋友,没想到2个月来,副业也足够补贴家用。“我用的是自家腌制的咸菜、纯正的花生油,从大家反馈的信息来看,绝大多数对我制作的美食持赞赏态度,吃到了独特、新鲜,认为物有所值,便引荐给其他朋友。”李先生说。对此,业内人士称,微信朋友圈美食,大都没有实体店,更没有正规的生产厂家,所有制作过程都在自己家里完成,食品安全其实不能完全保证。

记者通过微信朋友圈,联系多家“食品微商”发现,这些店铺都是在自家厨房或者租借的民居处进行家庭作坊式加工,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等。很多自制食品的卖家一人身兼多职,客服、采购、生产、配送均由一个人承担。

然而,通过网络购买自制食品,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记者电话联系了龙头路某律师事务所的姜律师了解到,市民通过微信进行消费,如果对方有真实的公司名称、具体地址,维权相对容易。如果只是朋友之间的买卖,那就属于私人交易,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将可能面临维权难、举证难。

“出台相应的规范政策,实际上既保护了信誉度高的经营者,也保护了消费者。”姜律师表示,今后再在朋友圈内购买商品,消费者需提高消费安全意识,注意保存交易过程中的所有凭证,万一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007-2011 © 版权所有:枣庄日报社 运营服务:枣庄新闻网
咨询/投诉:0632-3159725 QQ:1052190871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