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读枣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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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日 星期

观光电动车上路撞伤人
交警:将加大查处力度

11月30日,细雨未尽,在滕州市学院路安居附近,一辆观光车将一骑电动车的男子撞倒,男子倒地,胳膊被观光车的后视镜撞伤。驾驶观光车的是附近某售楼处的几位姑娘,她们是房子的销售人员,由于闯祸,几位姑娘不知所措。而对于此种形式的看房车或者旅游观光车在市区内行驶,不仅不受市民“待见”,在交通法规上也是强令禁止的。

在现场记者看到,被电动观光车撞倒的男子坐在地上,一脸痛苦的表情。在男子旁边,电动车的碎片散落一地,而观光车的后视镜也已经支离破碎,此观光车并没有任何标示。据介绍,此观光车其实是附近某楼盘的看房车,由于楼盘才刚刚开始挖地基,只是售楼处已建成,而此观光车便是售楼处的一项配套设施。“平时售楼处的销售人员会开着看房车在附近出没,主要是开着车去吃饭之类的很方便,这附近人多,还有学校,再加上今天天气也不好,所以,才出现了刚才四轮电动车撞上两轮电动车的那一幕。”在附近的一位市民说道。他还说,出事后,观光车上的几名女孩下车后便询问男子的受伤情况,她们的表情显得不知所措。半小时后,因此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被前来的交警疏通,在经过交警的处理之后,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坐在地上的男子被人搀扶着站起来,看样伤势并无大碍。

针对这种观光车形式的车辆是否能够上路,记者咨询了滕州市交警大队孔队长,他告诉记者,这种无牌照的观光电动车,是禁止在市区行驶的。“这种载人观光车不具备在市区行驶的条件,一方面,这种车辆没有在交管部门入档备案,另一方面,这种车辆没有上路行驶的资格,就其车辆本身也买不到保险。”孔队长说道。他还特别强调,像房产公司的看房车或者旅游区的观光车,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行驶,看房车只能在小区内行驶,旅游观光车只能在旅游区行驶。“希望这种车辆不要在市区行驶,我们已经扣罚了好几辆在市区行驶的这种车辆,以后还会加大力度查处。” 孔队长说。

(记者 姚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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