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第一眼读枣庄
  
本版新闻列表
 
 
   枣庄新闻网首页 | 枣庄日报 枣庄晚报 新视听 新闻绿洲
 
  
2016年1月27日 星期

咱市立法 等你来参与


晚报讯 (记者 张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我市自去年12月1日起享有地方立法权,市政府可以制定政府规章,现市政府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政府立法建议项目。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限和范围,立足我市实际,体现创新精神,突出地方特色,发挥立法对我市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有条件的可附草案文本或者相关资料。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时间截止到1月30日。立法建议项目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2007-2011 © 版权所有:枣庄日报社 运营服务:枣庄新闻网
咨询/投诉:0632-3159725 QQ:1052190871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