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日前,记者获悉,滕州市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和生态提升工程,维护生态环境。去年,该市节能环保支出实现2.07亿元,同比增长6.7%。
实施72个工业污水治理再提高工程;5年累计投资8.5亿元,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7处,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7万吨,位居全省县级首位;在全国率先建设了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实施截蓄导用、再生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达到68%。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土小企业182家;建设15个片区、1.5万亩的人工湿地,主要河流水质稳定保持在三类水质标准。
同时,淘汰关停瑞达焦化等高耗能企业28家,实施重点节能项目46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5家。实施12家企业49个项目的脱硫脱硝除尘再提高工程,并全面取缔城区273台燃煤锅炉,每年减少用煤45万吨。综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实施裸露土地覆盖、绿化20万平方米。累计淘汰注销黄标车15627辆,完成“黄改绿”1512辆。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60平方公里,全部关闭露天开采矿山,治理破损山体300万平方米。大力绿化造林,实施了青龙山绿道等29项重点工程,累计造林24.7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