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苏羽)28日,记者从市热力总公司获悉,为方便老城区用户及时交纳采暖费,从10月1日起将开始收取采暖费,热费价格仍暂时按去年的价格即民用19.2元/平方米、非民用28.3元/平方米收取。对供热企业因价格倒挂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市区两级财政补贴。
热费收缴工作截止到11月15日,持续46天,每天早上8时至下午4时为正常收费时间,周六日正常营业。逾期未交纳热费的用户,从11月16日起将加收违约金。另外,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提醒,2015年暖气费收费方式为分户控制的用户,可以单独交费;单元阀门控制的用户,以单元门为单位交费,阀门控制整楼的用户,以整楼为单位交费;平房与小康楼成排由阀门控制的,以排位单位交费。对住户家中安装换热装置的,请在用热前自行拆除室内换热装置,否则将按规定给予处罚并依法赔偿市热力总公司热损失。如个人用户不愿自行拆除室内换热装置的,请在交纳取暖费的同时交纳热损失赔偿费200元,没有主动交纳的,经查出将加倍收取费用。
为方便用户就近交费,市热力总公司设立了3个收费点,分别是:光明中路营业厅(光明中路22号、解放路立交桥西100米路北)、市热力总公司收费室(鑫昌路路北、鑫昌路小学西侧)和中心花园门市房收费室(解放路北路路东、香港街西首向北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