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王晨曦)近期,不少市民经常收到以“枣庄市公安局”落款的,号码为10655053113773358、1069030053110271的短信提示,内容为告知车辆强制注销或对车驾管业务进行回复评价,但短信中的车辆和业务办理信息与手机机主相关信息不符。
经与当事人核实,并由公安机关核查,初步确定此信息为虚假信息。市公安部门交巡警支队面向公众的短信平台号码为10690067773358,主要内容为针对车辆强制报废、车辆检验、黄标车的提示或告知,并含有“枣庄交警”标识;市公安部门及交巡警支队也从未通过短信平台开展车驾管业务办理情况评价工作。市民要仔细甄别,谨慎回复,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