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岳娜)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日前在2009年《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修订版的基础上,再度进行修订,增加了对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员工参加无偿献血的相关内容。
《办法》将原来“单位奖”的评奖标准,由捐款、捐物调整为组织员工开展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是无偿献血招募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还将原来“个人奖”的评奖标准,由捐款、捐物调整为“组织自愿无偿献血、保障血液供应”。同时,将原来“特别奖”的评奖标准调整为在无偿献血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并兼顾通过捐款、捐物支持无偿献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以鼓励更多媒体和个人宣传无偿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