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焦兴田)滕州市财政部门将对该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开展专项清查摸底工作。
本次专项清查摸底范围为2014年4月30日前该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房屋合同、面积、收入情况、上缴财政情况和收入使用情况等。目前,各单位已按要求完成自报工作,财政部门正在组织人员进行数据汇总、整理。
下一步,将组织纪委、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实地核查。对隐瞒不报的单位,对应缴未缴国有资产收益的督促上缴国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在澄清家底的基础上,建立管理档案,完善管理制度,逐步把房屋建筑物出租出借收入由部门定价引入公开竞价机制,堵塞漏洞,促进国有资产收益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