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在整理档案时,发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新中国成立前的部分审判卷宗档案。其中一份卷宗为“鲁中南区台枣专属枣庄行政区办事处刑字第一号判决书”。这是我市迄今为止发现的新中国成立后枣庄地区最早、保存最为完整的刑事判决书。这些档案的发现对研究我国刑事审判制度沿革和法治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图为:法官在展示发现的“刑字第一号判决书”部分档案内容。 (吉喆 孙艳楼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