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今日滕州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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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2日 星期

社保补贴5月20日之前须递材料审核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滕州市人社局获悉,符合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保障所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批、公示。

据悉,此次社保补贴经对象为滕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555”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4050”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未满16周岁)的单亲家庭成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对于已经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中止就业;未缴纳社保费;未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已满等情况者,停止社保补贴。值得注意的是,因基数调整,2016年上半年申请1-5月份、下半年申请6-12月份社保补贴。 (记者 姚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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