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2015年5月,山亭区徐庄镇已为我办理了社保,但至今未领到社保金,请求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山亭区政府: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徐庄镇调查处理。经调查,徐庄镇大李庄村村民刘某某为二级残疾,按照相关政策,应缴纳750元/年的社保费,每月可领取85元社保金,加上其它补贴每月共计89.60元。因是2015年6月上报的材料,再加上需经区人社局审核,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因而未及时发到刘某某手中。经协调,2015年全年和2016年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共计1164.8元,将于1月底或2月初发放。经回访,反映人对此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