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综合
本版新闻列表
 
 
   枣庄新闻网首页 | 枣庄日报 枣庄晚报 新视听 新闻绿洲
 
  
2015年11月23日 星期

市法院实施律师代理申诉制度


本报讯 11月11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从6月1日起实施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截至目前,共有律师值班110人次,接待群众申诉咨询案件280件次,其中申诉人当场表示不再申诉的10件,代理申诉案件10件。

市法院多次联合司法局、律协、律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落实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该项制度落实到位。为了方便群众咨询,在诉讼服务大厅划定专门区域设置了律师值班室。市律协确定首批2家律师事务所,30名具有较高业务能力的律师参与代理申诉工作,颁发了“代理申诉值班律师事务所”标牌和“代理申诉值班律师证”,并明确了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窗口接待、专业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提出意见建议、代理申诉。

在接谈过程中,值班律师认为原判正确或虽有瑕疵但不足以改判的,认真释明法律,晓以利害,促使申诉人服判息诉或引导其寻求其他救济渠道;认为原审存在误判可能的,告知可以委托值班律所或其他律所代理申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协助申诉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值班律师遇到申诉人较多或疑难复杂案件,不能当场解答时,可以引导申诉人到律所详细说明案情;对疑难复杂案件,由值班律所集体研究后审慎答复申诉人。通过此举,切实维护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的第三方地位,促进了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的落实,为申诉人和律师建立信任创造了条件。

(记者 宋旭)


  
2007-2011 © 版权所有:枣庄日报社 运营服务:枣庄新闻网
咨询/投诉:0632-3159725 QQ:1052190871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