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孝平
枣庄是革命老区,抗日战争时期,刘少奇、陈毅、罗荣桓、肖华、叶飞等老一辈革命家,都曾在我市留下战斗和生活的足迹。枣庄的热土,至今长眠着陈金合、马立训、洪振海、安保全、王麓水、王铭章等众多著名革命烈士。目前,全市共有8处区级以上管理的烈士陵园、5500多个散葬烈士墓以及85个零散烈士纪念设施。
为传承先烈精神,弘扬革命传统,近年来,我市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做好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集中管理和保护工作。
市委、市政府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民政、土地、规划、园林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建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工作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同时,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签订责任状,由民政部门具体组织牵头,其他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民政工作考核内容,加大了考核权重。市双拥工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列入双拥工作检查评比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在此基础上,加强督查调度,每半月一调度,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通报,明确工程进度、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在资金投入上,全市各级通过向上争取一点、自身投入一点、社会捐赠一点“三个一点”来筹措资金。中央分两批下拨集中迁葬管理补助资金2139万元和1198万元,共计3337万元,地方投入资金达2.9亿元。
我市坚持就近迁移和就近集中的安葬原则,尊重亲属和村民意愿,散葬烈士墓移交签订协议时,有烈士后代和直系亲属的,由烈士后代和直系亲属与乡镇民政办签订协议;无后代和直系亲属的以及无名烈士墓,由村委会与民政办签订协议。不愿迁移的,由民政办与烈士后代或亲属签订维修管护协议。坚持人性化迁移,烈士迁入墓区过程中,不搞“一刀切”,注意化解矛盾。迁移过程中,工作人员提供一切便利和优质服务,每位烈士墓迁移安葬结束,以政府名义向烈士新墓敬献一个花篮,对因路途遥远的,由烈士陵园或墓区管理处提供便餐。
为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好、保护好,使之发挥“告慰先烈、激励后人”的长效作用,我市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各陵园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对新规划建设的墓区,分别兴建管护用房,明确专人管理负责,确保园区内无杂草、墓体无损坏、墓碑无灰尘。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广大青少年参观、祭扫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增强勤政廉政、爱岗敬业的自觉性。目前,我市每一个区(市)都有自己的烈士陵园,总数达到8个,其中枣庄市烈士陵园和滕州、峄城、台儿庄三区(市)烈士陵园均被学校、部队等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去年9月1日,国务院命名的首批80个全国抗日纪念设施、遗址中,我市滕州市烈士陵园、台儿庄大战纪念馆、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