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杨舒)近日,一辆急救车响着警报器从市中区解放路由北向南行驶,途经解放路与文化路交界口处正值红灯,救护车想通过右转道直行,但是非机动车车主却没有避让的意思,直到一名医护人员摇下车窗大声提示,市民才让出了道路。调查发现,近九成市民认为不避让特种车辆是不对的,有悖社会公德,但不算违法,更不会因此受罚。警方表示,不避让特种车辆不仅属于道德范畴,根据交通法规定,警方可罚款200元。
众所周知,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承担着紧急抢险、救护和特殊任务,早一分钟与晚一分钟到达现场,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在市区内,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不主动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情况。“无论警笛多响,有些行人以及非机动车车主就像没听见似的,不主动为救护车让道。”120急救车的司机张师傅说,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城区内车流量大、道路拥堵,一些机动车漠视救护车的警灯、警笛,甚至在救护车前超车,严重影响救护车通行。
不仅是救护车,还有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时时刻处于紧急状态,享有包括优先通行权在内的相应特权已是国际通例。但是这些特种车辆似乎正变得“普通”,速度也在随之降低,其依法享有的特权常常被漠视。记者查找资料了解到,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针对特种车辆遇堵的现象,交警部门表示,处罚仅是一种手段,要想真正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就要让避让特种车辆的意识深入人心,成为每名市民应该有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