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柴可立 安卿超) 记者在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了解到, 2017年,全市法院全年新收案件40614件,审执结42102件,标的额107.7亿元,结收比为103.7%,收案同比下降1.7%,结案、标的额、结收比同比分别上升5.2%、19%、6.9%。其中,中院新收案件4959件,审执结5529件,标的额15.4亿元,同比上升14.1%,结收比为115.5%,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除减刑假释案件大幅下降外,其他案件收案、结案同比分别上升2.5%、43.6%,收结案再创历史新高。
2017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186件,判处罪犯2743人。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审结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4人。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53件,判处罪犯589人。依法严惩“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8件,判处罪犯68人;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37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件,判处罪犯35人。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47人。坚持法治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72件,判处罪犯84人。推行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干预、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1件,其中涉校园欺凌犯罪案件3件。
此外,全市法院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0623件。依法保护人身权益,审结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2754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快立快审快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70件。依法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案件142件。保障精准扶贫,严厉惩治扶贫领域刑事犯罪,审结贪污、挪用、盗窃、诈骗扶贫款物、破坏扶贫项目建设等犯罪案件15件。推进“食安枣庄”建设,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行为,对18案20名罪犯予以严惩。守护“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依法制裁环境污染行为,审结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15件、刑事案件21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79件,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61件。坚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在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158件,撤销或变更202件,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为19.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64.8%。依法保障、救济合法权利,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