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本版新闻列表
 
 
   枣庄新闻网首页 | 枣庄日报 枣庄晚报 新视听 新闻绿洲
 
  
2017年5月3日 星期
承诺上名校 不标注面积类型 位置宣传有水分
这些房产广告真会“忽悠”人


晚报讯 (记者 苏羽 摄影报道)“买房上名校”、“距离高铁站仅5分钟路程”、“投资回报超10%”……楼盘销售中,类似的广告语成了开发商促销的常用手段。2016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要求房地产广告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1日,记者在市中区解放路、光明路、青檀路以及文化路等多个路段看到,有的房地产项目打出主推户型广告,但未标注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有的房地产广告以低价位吸引消费者;还有的将与某一交通枢纽的距离作为主打,这些都与《规定》的要求有一定的出入。

“88—139㎡全景阳光”、“76—140㎡经典户型”等广告语在城区内随处可见,其中,房源面积均以醒目的大号字体标出,但并未标明究竟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西华路一家楼盘的户外广告中标注“2060元/㎡起,好房子不愁价”,其中,对于价格既未标注“实际销售价格”,也未标注“有效期限”。记者走访多个房地产户外广告点发现,对于价格标示,均存在同样的情况,不少仅在价格后面有一个小小的“起”字,且其发布的图片明显为效果图,但并未进行相应的标注。对此,《规定》中指出,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很少有开发商去执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有些地产广告做得水分太大,我们外地人对这儿情况不熟悉,基本上是依靠看楼盘的宣传资料判断是否值得购买,就很容易吃亏。”一位在市中区做水果生意的外地人秦先生表示。大部分市民表示,房地产广告对购房意愿的影响不大,他们购房时最看重的还是性价比。

“虽然房地产广告拼的是创意,但消费者买房更看重的是房子价格是否实惠,房子质量是否可靠,房子配套是否完善,交通是否方便。因此,希望开发商能够给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正在新城高铁站附近一售楼处看房的市民于女士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让老百姓买得放心。


  
2007-2011 © 版权所有:枣庄日报社 运营服务:枣庄新闻网
咨询/投诉:0632-3159725 QQ:1052190871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