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杨舒)近日,家住薛城区临山小区的市民于女士家中新买的电热水壶坏了,让于女士烦心的是,这新买的电热水壶还没用到1个月就坏了。
“前段时间,家中的电热水壶坏了,当时因为家中来了客人,就去小区附近的一个小超市买了一款,因为超市本身款式就单一,无法选择,就花了几十块钱买来先用,可谁知,用了不到一个月竟然就坏了。虽说小超市卖的质量可能不怎么好,但是质量再不好,也不能用不到一个月吧,一般电器最少也要保修三个月。”于女士说,电热水壶底座螺丝全部松动,水壶也不通电了。她找到超市要求退货,或者换一个也行,超市店员却说,这是他们超市找工厂代加工的,不保证质量,不能退换。“我买了他家东西,一句不保证质量就行了?”于女士说。
于女士说:“几十块钱的东西,自己觉得没必要跟商家纠缠,就自认倒霉,但是我看到超市还在经营这样的水壶,既然质量不能保证,万一其他人买了被这电器受伤了怎么办?于是我找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次日,于女士与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来到购买水壶的那家超市内, 由于超市里仅有一种款式的电热水壶,工作人员查看了该水壶的外包装,水壶上粘贴的生产许可证号码等,确定并非“三无产品”。在一个水壶包装盒内,工作人员看到一张售后服务卡,上面写明保修期为一年。该超市一位店员说,他们超市只销售这一款电热水壶,但不是超市找工厂代加工的。这款产品售价低,仅售100多元,特价时卖60多元,一般特价产品会提前告知消费者,售出商品不退不换。如果是全价的电热水壶,检查之后发现是水壶本身的问题,他们都给换,该店员称于女士有可能买的是特价商品,所以无法更换或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