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莉萍)10日,市交通部门驾培科透露,我市已经全面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用,驾校可根据自己的培训成本自行定价。
据了解,2015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山东省物价局对《通知》的相关政策也进行了明确。新的《通知》施行后,我市对原《关于规范枣庄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的通知》(枣价费发〔2013〕65号)同时废止。据了解,全市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物价、交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