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读枣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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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4日 星期
霸占公共场地跳广场舞
大妈贴条警告车主勿“乱停车”


晚报讯(记者 焦兴田)市中区的赵先生每逢周末便会去文化路上的一家茶社喝茶,可最近回家时,在车上总能够看到一个写有“此处禁止停车”的便条,这让赵先生感到很是疑惑。“明明是公共场地,怎么就不能停车了呢?”

赵先生说,每到周五时,他和几个关系较好的朋友都会约在这家茶社喝茶,这个习惯已经保持了数年的时间。可就在前段时间,赵先生停在茶社附近的车却莫名其妙的被贴了条。赵先生说,由于茶社生意好,来此消费的市民较多,每次他来时,门前基本上已经被车占满,他就只好将车放在茶社东面的一片空地上,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放在这里车又好调,地方又宽敞,所以如今每次来打牌时,就会下意识的把车停在此处。”赵先生说。大概两个月前,赵先生将车在此停下时,旁边几位大妈走上前来,希望赵先生能将车稍微挪一下,方便她们跳舞。他当时并没有多想,于是就将车调至一旁。但没想到接下来的两个月里,赵先生每次开车回家时,在车窗处都能发现一张印有“此处禁止停车”的白条。赵先生表示,虽未亲眼看到大妈贴条的过程,但几番打听,身边还是有不少人能够证实此事。他表示,热衷锻炼本是好事,但公共场地还是属于所有市民的,他认为自己还是有在此停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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