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远
看书时随手用笔写下笔记与旁批,未读完的书页折上一角充当书签,将手指润湿来捻翻书页……这些都是阅读时的不良习惯。近日,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将这种不良习惯带入市图书馆内,很多书籍被借阅后遭“荼毒”。(12月18日《枣庄晚报》)
读书习惯各不相同,不良习惯却大体相似,诸如在借来的图书上画线作批注,拆角做书签,任意涂画“到此一游”、QQ号、手机号等,更为恶劣的还有人将书中自己钟爱的正文、插图撕掉据为己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精神财富的载体。乱涂乱画,自然会影响后来人读书的情绪;撕掉了一图半页,该书便成了废纸一堆,一文不值。再说,图书馆里的书是公共财产,岂容个别人任意践踏!这种行为是对作家作品的大不敬,也是个人素质低、道德修养差的表现。
爱“荼毒”书籍的人们,来看看高尔基“救书”的故事吧。那天,高尔基的房间失火了,他不顾一切冲进去,首先抱起的是书。为了抢救书籍,他差点儿被烧死。他说:“书籍一面启示着我的智慧和心灵,一面帮助我在一片烂泥塘里站起来,如果不是书籍的话,我就沉没在这片泥塘里,我就要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其实,阅览证、借书证上也早有明文规定,诸如“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之类,提醒借阅人文明借阅。
所以说,若要边读边批注,或者撕页收藏,何不自掏腰包买书?方便自己的同时,也能方便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