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虹斌
许多人大概还记得今年6月份的一条新闻:贵州毕节4兄妹喝农药身亡。这个令人心痛的事件,引起了全国的关注。而在最近的一个新闻报道中显示,根据当地茨竹村委会留守儿童档案,该村151名留守儿童中,有43名儿童的母亲那一栏标注的是无联系、失联、离家出走未归等。
在新闻资料中,我们得知,“据毕节市民政局统计,该市有0-18周岁的留守儿童374187人,其中0-14周岁330695人。在0-14周岁中有 11160人的监护较差,其中3009人处于无人监护照料状态……”政府对留守儿童的看顾,固然是题中之义、应尽之责,但靠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关怀是远远不够的。先不说这些人员不够专业、待遇极低、路途不便、一人照顾多位儿童,不可能忙得过来;就算都到位了,村干部能充当得了父母吗?
这些留守儿童的父母去哪里了?村民给出的大概回答是:“家长们基本是说带在身边没能力照顾、负担不起,回老家又担心找不到工作”。“孩子他爸在外面打工赚的也不多,孩子他妈跟别人‘跑了’,从来没管过孩子。”
在这样的新闻中,我们很难找到始作俑者,很难找到悲剧的必然责任人。
留守家庭妈妈跑了,这样的情景并不陌生。还记得湖南邵阳“无妈乡”?142名孩子没有娘。为何如此?在后续的新闻报道中不难发现,这个“无妈乡”许多的“妈妈”都是拐卖来的妇女;她们还经历长期的家暴和殴打,被迫生子。此外,文中还有一条信息:“132个年轻妈妈,16个正常死亡”。如此畸高的死亡率,怎么能叫“正常死亡”?她们到底是怎么死的?当地政府为什么压根不关注这些被拐卖、被虐待甚至很可能“被正常死亡”的受害者?
如果政府不重视维持女性的基本权利,那么,就必然承担留守儿童的巨大风险和成本。而可怜的是那些无辜的孩子,无人管教,不得把这种贫穷和失格的基因继承了下来,世袭罔替,永世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