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20日下午,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第三季度排名通报出炉,滕州市空气质量改善排名第一,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1.5万元;高新区空气治理改善排第二,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9.0万元;其次是市中区,获得13.4万元;第四名薛城区,获得11.6万元;第五名山亭区,获得4.8万元;排名第六、第七的台儿庄区和峄城区分别被罚2.6万元及4.7万元。
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浓度最低的是山亭区,为44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薛城区、市中区和滕州市,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高新区,为22.0%;同比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峄城区,为7.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最低的是山亭区,为94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峄城区,为12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滕州市,为21.5%;同比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峄城区,为11.3%。二氧化硫浓度最低的是山亭区,为26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市中区,为7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滕州市,为37.5%;同比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台儿庄区,为17.9%。二氧化氮浓度最低的是山亭区,为19微克/立方米,最高的是高新区,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台儿庄区,为31.3%;同比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高新区,为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