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尘
近日有媒体报道,安徽利辛县女子李娟为救小女孩被两条狗咬成重伤,手术费花掉40多万,获救者却一直不露面,伤者家属很快获捐80多万。但当地警方和急救中心人员表示,李娟系在别人家喂狗被咬。
面对真相,一个每月仅领70元救济金却捐了50元的老人当作何感想?李娟丈夫的撒谎和媒体报道的失真,欺骗了爱心者的善良和捐款。必须指出,按照合同法,捐款中,捐受双方应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既然受捐方撒谎,合同理应无效,李娟一家应该退回捐款。
骗捐伤害了众多捐款者,更是对社会诚信和爱心的沉重打击。骗捐不道德,也涉嫌违法犯罪。不久前,广西女子杨彩兰在天津发生8·12爆炸事故后谎称父亲遇难获捐近10万元,真相暴露后她被以涉嫌诈骗罪批捕。“被狗咬”骗捐一事将如何收尾、个人募捐的漏洞怎么修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