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消费者在消费以后索要发票,是法律赋予其个人的权力。法律也规定了,对于拒不出具发票的行为,消费者可依法进行维权。可偏偏有人就是不按规定来,不仅不听民警的解释,而且还一味地纠缠公安机关,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
8月14日晚,家住滕州城区的裴某和段某相约在塔寺街“练地摊”。次日凌晨,二人酒后结账时,向老板索要发票。由于老板从来没见过在地摊上消费还要发票的,再加上二人醉醺醺的,便很不友好地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裴某和段某在酒精的作用下和老板吵了起来,在争吵中,裴某掏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接警后,龙泉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弄清了情况,并向裴某解释道,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老板如果不给他,可以向工商税务部门反映。谁知裴、段二人不听劝告,一味地强调别的部门没有值班的,有困难找警察。对于他们的无理纠缠,民警在向指挥中心汇报后离开。
二人一看民警离去,便又多次拨打110,质问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发票的事不归派出所管。”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二人进行解释,但他们不但不听,反而长时间不挂断电话。在工作人员挂掉他们的电话后,裴某又拉上段某直奔龙泉派出所,在派出所值班大厅内大吵大闹,非要讨个说法。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只得依法将二人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