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薛城区房管局下发《全区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通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全区已竣工投入使用并实施物业管理的46个小区物业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据介绍,《通知》决定的日常巡查制度主要涉及物业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养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清洁卫生服务及绿化养护服务等六项内容。薛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物业服务项的日常巡查工作,坚持每日至少巡查3个项目,每周巡查数量不低于纳入巡查项目的30%,确保每个项目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据悉,日常巡查制度采取“日检查、月通报、季评比”的方式,对项目中出现的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事项,巡查人员将采取现场录像、拍照等方式取证存档,并约谈项目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所属镇街物业办及社区,要求协助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予以书面通报;对于年内受到通报1次的物业服务企业,记入诚信档案;通报2次的物业服务企业,另取消年内评先树优资格;通报3次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取消下一年度新建物业项目的前期招标承接资格;对于项目经理视情况记录执业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经理资格。
据了解,自推行日常巡查制度以来,该局已组织日常巡查20余次,巡查物业项目22个,现场整改问题10处,下达整改通知5件,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记者 王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