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王龙飞)省财政厅、环保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我市获生态补偿资金196万元,加上第一季度的422万元,上半年我市共获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618万元。
我市细颗粒物2015年第二季度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14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28微克/立方米,四项监测数据比2014年同期均有下降,总考核得分为9.8分,列全省17地市第5名。《通知》要求,各市收到资金后,要将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按照省政府关于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投入,严格落实《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