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王龙飞)今年上半年,滕州市对该市919名孤儿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400.464万余元。为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该市民政部门将孤儿的生活保障金通过银行直接发放至本人或其监护人银行账户上,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避免截留资金现象发生。
为保障孤儿能够生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该市民政部门不断完善孤儿保障制度,严把孤儿资格认定、生活保障金发放、抚养监督和档案管理关口,实行动态化、科学化管理,为每名孤儿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同时,与社会散居孤儿监护人签订孤儿养育协议,对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养育状况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及义务,维护孤儿合法权益,保障孤儿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