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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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5日 星期

现在起创国家卫生城市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九成,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8.5平方米

晚报讯 (记者 张琛)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从现在开始,在薛城区、山亭区、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和高新区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包括8个大项,40个分项。在逐项逐条落实好10项基础条件的同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考核要求,重点解决我市创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0项基础条件为:建成区内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有爱国卫生管理规范性文件,有独立设置的爱卫会办公室;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近3年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创建工作分阶段进行,7月底前,成立市、区两级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分解目标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增强全社会参与意识和责任感,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8—12月,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对照考核标准,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攻克重点和难点。2016年1—10月,根据省级考核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意见,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重点攻坚,全面做好整改,切实搞好查漏补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之后,申请全国爱卫会进行正式暗访和技术评估。2016年10月以后,完成各项资料整理汇总,等候全国爱卫会的考核鉴定结论和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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