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苏羽)没学过开车,也没有驾照,仅仅因为想过把开车的瘾,不料却将一位骑电动车的市民撞到,酿成惨剧。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市中区振兴路一鲁A牌照轿车从路西倒至路东,将一位骑电动车路过的市民撞倒。对此,记者向交警部门进行证实,民警表示确有此事。
9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中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表示,7日,在市中区振兴路,一辆机动车将一位骑电动车的市民撞倒,受伤的市民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调查了解到,当时坐在驾驶座上的张强(化名)并非车主本人,车是他朋友的,而他并不会开车,也没有驾驶证,当时只是想上车过把瘾,不料酿成了惨剧。目前,张强涉嫌交通肇事罪正在接受调查,公安机关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将其行政拘留,对此,张强懊悔不已。
对此,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此提醒市民,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切记不要开车,也不要在不熟悉机动车性能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