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苏羽)除了对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保留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6月1日起,绝大部分药品取消政府定价。当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药店发现,药价均按原价出售,并未出现上浮或下降。据业内人士表示,现在绝大多数的药品市场竞争都非常充分,厂商短期内一般都不会贸然涨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其他药品全部取消政府定价。在市中区一家药店内,某品牌的感冒药正在促销,该店工作人员表示:“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了,但是我们没有收到公司调价的通知,在售药品的价格自然也不会上涨,不少药品还降价了。”另一家药店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调价通知,“上游批发商的药价未出现变动,我们药店的药价自然也就没有变化了。”市中区胜利路上一家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未接到卫生部门下发的文件或通知,药房销售的药物价格也未出现变化,预计在该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后,药价可能会在市场的调节下出现一些变动。
对于备受关注的廉价药品,省物价局日前已出台分类管理规定,明确此前被纳入国家和我省低价药品目录的药品,6月1日起价格不会完全放开,而是设定了一个上限。低价药品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我们零售药店的售价,一般都是根据出厂价加上固定的比例,只要出厂价没有上涨,我们一般不会涨价。现在很多药品都有替代药品,单个品牌药品自然不会随意涨价,把市场让给其他药企。所以,即使是药品价格放开,市场自身也会对药价有个调节作用,不会出现药价大面积上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