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雪(本报)
广东省连南县一所小学出台规定,学生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准骑证”,才能骑车上路。最近,这一新规曝光后引发热议。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推出类似规定,并配套了处罚措施。专家指出,目前“学生自行车驾照”规定的部分措施难逃于法无据之嫌,“值得商榷”。
现在的一些学生,骑自行车就像飞一样,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间穿行,闯红灯,就像车技表演,路沿石敢骑,甚至台阶都敢下。他们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更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还真不少。因此,在笔者看来,学生骑自行车需考“驾照”很有必要。
根据该校规定,学生想骑车,必须“过三关”——首先是年满12周岁,提交有学生及其家长签名的申请书,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然后进行笔试,笔试内容是相关的交通规则等知识;最后进行“路考”,通过后学校颁发“准骑证”,学生才能最终骑车上学和放学回家。这“过三关”,可以让学生接受安全教育,熟练骑车技术。
近年来,天津北辰区、江苏南京、浙江宁波、广东顺德、四川成都等地均出台过类似的措施,要求学生通过考试、取得不同名目的“自行车驾照”才能骑车上路。各地教育和交管部门普遍强调,“学生自行车驾照”规定并不是设置障碍增加学生负担,而是为了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确实也起到了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的作用。连南县教育局副局长魏建华说,连南县顺德希望小学地处省道边,路面直、窄,车辆多,车速快,学生骑车上路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该校开展“驾考”工作十年来,没有发生过交通安全事故。
不少质疑者认为,地方政府部门推出“学生自行车驾照”规定于法无据,出具“自行车驾照”属于变相行政许可,处罚措施更是“越权”。一些法学专家和律师也在媒体上发表了类似观点。对此,各地政府部门普遍强调,推出这一规定是对实施相关交通法规的实践探索和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的延伸,对“违规”学生,由学校自主教育为主,交管部门并不直接处罚,而遵守交通规则等德育内容,本身即是学校考核学生表现的应有内容,无可厚非。
还有一些质疑者认为,考证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如果不能通过,还影响上学的积极性。从本则新闻来看,这些学生,都是处在小学阶段,课业负担不是太重,考交通规则等知识,不会增加多大的负担。通过“三关”的考验后,家长也可以放心让孩子骑自行车了。学生自己骑车上下学,不用家长接送,既低碳环保,又节约了时间,更培养了学生的自立意识,这不是一举多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