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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3日 星期

商家门口禁停引发车主不满
滕州城管:门前场地属公共资源,不能私自圈占

晚报讯 (特约记者 王辉)近日,滕州市民王女士开车到学院路办事,想把车停到一家饭店门前的空地上。可是店员却告诉他,不是本店顾客禁止在此停车。“谁规定饭店门口不准停车?本来市区停车就困难,他们这样做不是添堵吗?”王女士气愤地说。

无独有偶,市民孟女士也遇到了这样的烦恼。她家住在滕州市翠湖小区,由于没有购买车位,她的车无法进入小区。无奈之下,孟女士便想将车停在翠湖小区两旁的店铺门口。可是,她发现,很多商家都将“禁止停车”的指示牌放在门口,她只好将车放在人行道上。“我们也知道将车放在人行道上阻碍交通,但是小区内不让进,市区内停车场又少,商家门口又不让放,我们真不知道何去何从。”

4月1日下午记者走访发现,商家门口不准停车的现象非常普遍,有的在门口放上锥形筒,标注“禁止停车”,有的则直接在地面上写上“私家车专用停车位”。

对于市民不满商家“霸占”门前空地的现象,很多商家表示非常无奈。“做生意的都讲究人气,你说大门被车堵得严严实实,我们怎么做生意?”步行街一服装店老板陈女士说。还有不少餐馆老板表示,客人选择就餐的地方,有没有停车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记者的走访中,不少店家表示,市区内公共停车位少,是造成停车矛盾的主要因素。“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合理规划和增加停车场,不要因停车问题引发矛盾。”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滕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商家门前场地属公共资源,为大家共有。“对于一些私自圈占公共用地的行为,我们一定会严厉查处,希望广大市民发现后及时举报。”该工作人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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