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消法最大的亮点无疑就是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了。但“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这一条例实施后依旧成为投诉热点和难点。不少消费者表示“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被商家加高了门槛,冠上譬如拆封不退、打折不退等各种限制条件,使“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真正难以实现。15日实施的《处罚办法》,对这一情况作了补充,并制定了处罚方法。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处罚办法》对拒绝无理由退货的处罚作出限定。网络商家接到消费者的退货要求后,15天内必须办理退货手续,并在退货后的15天内返还货款。同时规定了商家如果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或是未经消费者确认、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以及收到货却不办理退货手续,或是未退款等四种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将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可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关于拆封商品能不能退货方面,不少市民在过去的几年里可是吃了大亏。特别是购买了一些价格不菲的数码产品的市民。厂方出产的原装商品,如果有一次性封条或塑料胶带包装,验货时势必会破坏原来的包装;即使无封条的,验货后塞回去,原包装也可能有折痕或破损。而对于这类产品,消费者又必须打开甚至试用后,才能知道有没有问题。然而,恰恰就有卖家以“已拆封”为理由,拒绝退货。
不少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法律并未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需商品未拆封,但许多网店乃至电商以此为标准,让身为消费者的他们也无可奈何。而且一件商品,也不至于大张旗鼓地打官司维权到底。“7天无理由退货”最终还是美丽的童话。
家住市中区国泰花园的徐先生3月初从某网站上购买了一副价格不菲的蓝牙耳机。收到货后,徐先生迫不及待地就拆开包装,打开手机蓝牙,连接之后便开始试用。但是刚听了不到两分钟的歌曲,徐先生发现该蓝牙耳机的音质并没有网站描述的那样优秀。此时,徐先生感觉上当了,也因此萌生了退货的念头。
“因为我非常喜欢听音乐,所以对耳机的音质要求也非常高,也能辨别出耳机音质的好坏。这个耳机我看着网站上卖家广告做的非常好,我便买来试试。没想到音质这么差,还那么贵。我听了没5分钟,就受不了了,和卖家联系退货。但是卖家却说,我拆封了,影响他们二次销售,不给我退货,最多也就给我返还5元的赔偿金。”徐先生说,“因为这个耳机是我没买过的牌子,当时看到广告时也是看到卖家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广告还说家里的猫不喜欢,退!各种奇葩理由都能退货,所以我才购买的。没想到我真要退货的时候,他们却以各种理由拒绝。” 徐先生一边述说自己的经历,一边感慨为什么3·15的新规不能早一点儿施行。
15日,记者也咨询了一些网店经营者,对于新施行的《处罚办法》,部分网店店主表示,标有‘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的网店基本都能做到不以“已拆封”为理由拒绝退货。“一般情况下,只要物品没有损坏,我们都能接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特别是现在购买物品还有退货险,买家所支付的快递费也能得到保障。”一家日用品网店店主说道,“但是,我们卖的日用品和衣服之类的商品不一样,化妆品或者食品拆封了没法进行二次销售了。所以新条例确实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帮助了消费者维权,但是对于我们开网店的人,不夸张的说,是一个灾难。”
针对新实施的《处罚办法》,记者咨询了龙头路某律师所的律师,该律师表示:“首先,新条例的实施,确实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一些网店经营者的担忧也在情理之中。我认为对于拆封也能退货应该尽快出一个细则,以防出现恶意退换货。在此期间,商家和消费者在购买前应该对此约定互相明确,对于一些产品确实存在开封以后影响二次销售的问题,应该对‘已拆封’能拆到哪种程度,有进一步的细则规定。如果真的影响到二次销售,店家和消费者要及时沟通。” (记者 刘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