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枣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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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6日 星期
违章撞坏灯 朋友不承认
爱车外借惹来气生


“我的车开了两年了至今没有违章扣过分,没想到把车借给朋友一周却被扣了3分,并且车灯还被撞坏了。”3月7日,家住滕州城区的市民王女士反映。王女士把车借给朋友用,朋友却不承认是自己违章停车把车灯给撞坏的,不愿承担300元的罚款及210元的修车费用,也不愿意接受扣分处罚。因此,王女士感觉自己既委屈又尴尬。

近日,王女士来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大厅处理违章。据了解,1月25日,她将爱车借给朋友,没想到朋友在峄城违章一次,在滕州塔寺路违章一次,并且车的右前雾灯还被撞坏了。按照规定扣3分罚款300元。“我打电话给朋友说明情况,朋友不仅不提交罚款的事,反而不承认此事,说他没有经过扣分路段雾灯也不是他撞坏的。”王女士略有生气地说。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拿自己的驾驶证扣了3分,交了300元的罚款。“罚款修车都是小事,可是一想到自己的驾驶证被莫名扣了3分心里很是生气。我的车买的全险,雾灯被撞完全可以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朋友就是死不承认。从被扣分到现在,朋友连句对不起都没有说。朋友找我借车,本来我就不太情愿,但是碍于面子,又不好拒绝,最后弄成这样。以后还真不能随便把车借出去。”王女士说。

随后,对于借车扣分、罚款事项,记者专门咨询了滕州市交警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他说,机动车不同于其他物品,车借出去后,附带产生不少风险。“借的车发生事故时,车辆实际驾驶者和车主都要承担责任。假如借车者无力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时,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后,该交警还提醒广大有车一族,爱车外借需谨慎。

(特约记者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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