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省财政厅日前公布,我省兑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考核第三时段奖励资金共计8000万元,济南最高获奖1170万元,我市获得奖励330万元。
为鼓励各市加快淘汰黄标车,根据《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考核奖励办法》,山东省级财政兑现黄标车提前淘汰考核第三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奖励资金8000万元。全省(不含青岛)除济宁、聊城两市因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低于40%不纳入奖励范围外,其他14市均获得奖励。其中,济南、烟台、潍坊、威海受奖力度居全省前四位,分别奖励资金1170万元、840万元、810万元和810万元。临沂、淄博、滨州、德州、泰安、日照、枣庄、菏泽、东营、莱芜分别奖励资金640万元、590万元、510万元、500万元、490万元、400万元、330万元、330万元、310万元、270万元。
奖励资金将统筹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燃煤锅炉“煤改气”、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支出。去年,我市累计审核通过提前淘汰黄标车达1660辆,兑付补贴资金1005.28万元。其中,货车704辆、客车956辆,补贴兑付金额分别为583.33万元、421.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