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晚
据《华商报》报道,曾因抢劫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王江峰,在服刑2年7个月后无罪释放。出狱5个月后,王江峰于2014年底发现,他在公安内网系统中的身份仍是“投送监狱”,因此无法正常办理居住证、驾照等证件,还无法正常购买火车票。为摆脱自己“越狱”的嫌疑,他将盖有监狱公章的释放证明书随身携带。
快捷,是电子信息时代的特征。无罪释放半年,为何身份仍难“洗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