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被困在了小区的电梯里面,可把我吓坏了,幸亏维修人员及时赶到,这才把我们解救出来,现在回想起来还有点后怕。”近日,谈起日前被困在电梯里的那件事,家住文化路某小区的李女士还感到心有余悸。
记者从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在用电梯4200台,其中客梯3800台、货梯170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230台。这些电梯中,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320台、占全部电梯的7.5%;使用年限在5至10年的有600台、占全部电梯的14.4%;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的有3280台、占全部电梯的78.1%。从统计数据看,我市在用电梯大多数为近5年新增设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部分使用年限较长的电梯,质监部门通过监督检验和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通过改造、大修、更换等方式,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尽管如此,部分电梯的安全状况仍然不容乐观,主要反映在居民小区使用的电梯,存在着产权不明晰、管理不到位、资金投入少、维保不细致的问题,致使小区电梯运行故障较多,发生停梯、困人甚至伤人等事故,为此居民对电梯运行不满意、对电梯安全有顾虑,投诉事件时有发生。
目前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单位共33家,为提高我市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市质监局对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电梯维保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建立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记分考核制度,并根据记分情况,在下一年度实施分类监管。对未备案的维保单位全部进行监督检查,对维保工作不规范、维保质量不符合要求和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立案查处。 (记者 孔浩)
管好用好 文明乘坐都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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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不允许个人和无证的单位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因此电梯使用单位、尤其是小区物业公司必须与电梯专业安装维修单位或生产厂家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电梯维保单位要负起社会责任,不能片面追求高收入高回报,避免低价低质服务。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工艺文件的要求维护保养好每一部电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电梯乘用人员要注意安检标志和乘客须知提示;不要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晃动、抽烟;爱护电梯选层、召唤、报警、监控等设施;层门打开时要看清轿厢是否在本层站然后再进入;千万不要一步门里一步门外用身体挡住电梯门;在层站等候电梯时不要将身体倚靠在层门上。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尽量不要乘坐,并及时向物业公司等电梯管理部门反映,请电梯维保单位到现场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