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便宜省事,很受家住市中区永安新型社区的司先生喜欢。网购虽说是便宜,但是由于无法亲身观察体验其颜色、质感以及尺码等各项因素,所以多数网购商品,都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一项服务。但是近日,司先生网购的服装想要退货却遭遇商家限制。
1月8日是司先生女朋友的生日。为了给女朋友一个惊喜,司先生将女朋友淘宝购物车的东西全部付账。经过几日的等待,前几天他收到一件毛衣,虽然价格便宜,但是款式、料子却不甚合适。想要退货的司先生在与淘宝店家沟通时产生了分歧。
“虽然我女朋友很感动,也对这件蕾丝花边的毛衣非常喜欢,但是对这件衣服的料子却非常不舒服,款式也不太显身材令我很不满意。无奈之下,我只好联系店家,想要行使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把这件衣服退了。可谁知毛衣店家竟然不同意我退货,只说可以从店里选购其它款式的衣服,他们再免邮给寄过来。”司先生说。
那家店司先生的女朋友看了很多遍,就看中这个毛衣,结果这个毛衣的料子还这么差。司先生说,“买回来的毛衣和她店里所上的图根本就不一样。而且我是照着她购物车买的,根本没仔细看。当时只想着服装类的只要不拆吊牌不影响二次销售,7天无理由退换货又是被写入新消费法里的,没有了后顾之忧所以才买的。谁知道买来真不合适的时候,他们竟然耍起无赖来,不给我退。他们店里自己写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但是我想要退货的时候他们却说这个是打折的,只能换,不能退。这难道不是无视法律公然设置障碍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吗?”
司先生表示:“同为消费者,难道买打折东西的顾客就低人一等?现在东西在手里,没法穿也没法退,换也没有合适的换。给个差评也难消我心头之恨,为了200多块钱生一肚子气,真真是不值得啊,就当买个教训吧!下次网购可得看准问清楚再买,都是浪漫犯的错啊。”
(记者 刘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