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雪(本报)
国务院日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针对“吃空饷”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治理范围涵盖从中央到县乡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内容包括虚报人员套取财政资金等各种名目的“吃空饷”。
“吃空饷”一词在封建时代的军队里经常出现,比如虚报士兵人数,或士兵减员后仍报原来的人数,多领的军饷由军官私分。但现在社会竟也出现了“吃空饷”的现象。在近两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国不少省份都清理出了“吃空饷”人员,有的多达上万人,30个省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16.2万人,涉及财政资金84亿元。
“吃空饷”现象是怎样形成的呢?一部分是工作人员原来在岗,后来离岗了,但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原单位照样给他造工资单。发下来的工资,有的被原职工领走了,有的被单位留下了;也有的“吃空饷”是领导安排的,比如给某单位安排个人,手续过来了,可人始终未到岗,这样就只能“吃空饷”了;还有的是单位领导安排一个人名,没有相关手续,甚至根本没有这个人,但就是有工资。比如,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安插亲属“吃空饷”,甚至有领导的子女高中还没毕业,就已经被安排进单位领工资了,这就是权力在“作祟”。
造成“吃空饷”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的缺失、管理的松懈等,但根源还是滥用职权。公共财政资金来自于广大纳税人,这些钱怎么发给了子虚乌有的人?或者用来养闲人呢?“吃空饷”造成了社会的不公,有的人没有工作,领不到工资;有的人拼命工作才能领到工资;可“吃空饷”的人不干工作照样能领工资,甚至领双份、多份工资。
腐败“吃空饷”是违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绝不能姑息容忍。大力整治“吃空饷”,斩断伸向财政资金的黑手,对于我们建设廉洁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要治理“吃空饷”,就要坚决追缴资金,核减单位编制和预算经费,严肃查处责任人。新修订的预算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不得虚列收入和支出,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预算资金。对于这种行为预算法明确规定要责令其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力度,是防止腐败、根治“吃空饷”的关键。单位进人、用人信息如果每年都向职工详细公开,哪些人在“吃空饷”群众自然就一目了然了。
在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今天,政府真正拿起法治的武器整治“吃空饷”,就一定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