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苏羽)近日,家住市中区河滨花园的李先生拨打本报电话反映,位于君山东路与建设北路的信号灯,每天晚上七八点钟后就处在“黄闪”状态,过往车辆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约束”,通过该路口时更是“随心所欲”,导致该路口经常出现交通事故。
14日晚20时左右,记者来到李先生所说的信号灯处看到,位于该路口四个方向的信号灯这个时间段已经处在了“黄闪”状态。
记者在此路段继续查看,大量的渣土车、混凝土车和大货车频繁在该路口通过。20时10分,一辆混凝土车辆由西向东驶来,通过该路口时没有任何迟疑,从“黄闪”的信号灯下“呼”地一下窜过去,跟在后面的还有一辆装满砂土的大型货车,该车并未挂牌照。
20时15分左右,一辆载渣土的大型货车在建设北路上由北向南行驶,而就在这时,一辆出租车从君山路由西向东行驶,在通过各自的路口时,两辆车同时按下喇叭,但都没有任何减速让行的意思,当出租车试图加速通过该路口时,渣土车似乎也有意识想要提速,就在两辆车将要在路口中央“会面”时,渣土车司机紧急踩下刹车,刺耳的刹车声和着轮胎与地面摩擦的声音从马路中央传来,同时还有震耳欲聋的喇叭声。记者目睹这一情景时不禁为出租车捏了把汗。
记者在此路口蹲点半个小时里,虽然已经过了交通高峰期,但通过该路口的车辆没有一辆选择在信号灯“黄闪”的状态下减速慢行。记者还发现,该路口的路灯多数都已不亮,整个路口都处在黑暗里,与三角花园交叉口的灯火通明形成巨大反差。
据李先生说,该路口信号灯常年都有“早退”现象,在没有信号灯的“阻拦”下,车辆从此经过时车速都相对较快。“尤其到了晚上,路口的路灯有些都不亮了,整个路口黑漆漆的一片,有附近的居民晚上回家,需要经过这个路口时,黄闪灯起不到“制约”作用,车辆相互不让,多危险呀!建议有关部门从安全角度考虑,尽快调整该路口信号灯黄闪时间,排除安全隐患。”
随后,在晚上21时左右,记者走访市区多个路口处发现,信号灯均为正常使用,尽管夜间道路上车辆较少,但车辆通过交叉口时均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据了解,根据道路夜间车流量的测算来设置主干道、次干道和一般道路上的夜间黄闪灯时间,有的道路要在晚上11点左右变成黄闪灯,有的要在次日凌晨零点才能变成黄闪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该条规定并未对路口交通信号灯黄灯闪烁赋予法律含义。换句话说,黄闪工作状态下,其功能就是个路口警示灯。
“夜晚主干道车流量明显减少,车速普遍较快,黄灯闪烁虽有路口警示作用,但未明确指示路口的优先通行权,会导致每一台主干道上的车辆接近路口时都减速。因为黄闪警示就是示意驾驶员该处有交通流冲突,所以驾驶人应减速瞭望才能确保通行安全。另外,夜间驾驶员行车视线不好,没有明确的绿灯指示,主干路上行驶的驾驶员会对支干路上的来车有所顾忌。这种情况下,道路通行效率不仅下降,同时也增加了交通事故隐患。”附近执勤交警表示,设置信号灯一直处于黄闪状态,以此提醒过往的行人和车辆。同时特别提醒,过往的车辆需谨慎慢行,不应该在路口处争抢,避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