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邵士营 通讯员 万照广 陈鑫)薛城区纪委监察部门日前出台“十项禁令”,狠刹“两节”期间不正之风。
“十项禁令”具体内容包括:严禁利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和各类节礼;严禁利用公款购买各类会员卡和代金券;严禁用公款吃喝和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商业预付卡(包括购物卡、购物券、提货单、礼品册)等有价证券;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严禁赌博和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