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孙雪)我市日前出台的《枣庄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5)》中,对社会保险的主要发展指标、重点任务、基本标准及保障工程分别做出了规划。城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到明年将达235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88万人,比2013年多264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360元/人,比2013年每人多补助80元。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余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缴纳一般不超过规定缴费基数的18%,职工缴纳本人工资的8%,参保人数到明年将达到47.46万人以上。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低于每人每月70元,并逐步提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左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要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将达75%左右,最高支付额达到15万元以上,大病保险另可支付达到20万元,参保人数到2015年达到330万人以上,参合率稳定在98.5%以上。
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外,该计划还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内容做出了阐释。建设市、区(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是保证目标实现的保障工程。“我们将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推进市、区(市)两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并改善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异地就业结算等经办服务。健全覆盖全市、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积极推进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及劳动关系维权等信息系统的建设,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库。”相关工作人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