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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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4日 星期

啃老,谁之过?


􀴁李世远

山东拟定禁止“啃老”入法,引发广泛热议。如果一味谴责“啃老一族”,也有失偏颇,无济于现状的改变。何以言之?追根溯源,年轻人“啃老”的权利,为父母所赐。

孩子年少时,有些父母未教给其独立生活的能力,孩子成人后还继续为之付出。有些父母不把孩子作为独立的个体,而是当作附属物。小时候对他百般抚爱,饮食起居全包,啥要求都满足,啥活儿都不让他做。长大成人后,他得到的依然是百般宠爱,不但意识不到自己的社会责任,而且还认为父母养自己是天经地义的。

许多家长一辈子辛苦劳累,省吃俭用,为的是给子孙留下物质财富,而且多多益善。笔者的邻居就给儿子买下了四室两厅的大房子,给女儿买了十几万的小轿车,退休后依然骑着那辆“超期服役”的破旧自行车,继续打拼。说什么还要给孙子存上十万八万的。这样的父母,孩子不“啃老”,他会高兴吗?

然而,有些家长也被“啃”得受不了,如徐青大学毕业后7年一直闲在家里吃喝,并将一名女网友带回家长期同居,父母劝其出去工作,他却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家长不得已将其诉至海淀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这不是作茧自缚吗?如果从小就培养其独立生活的能力,如果大学一毕业就劝其进入社会,难道还会诉诸法律让亲情陷入危机吗?

但怎样才能改变现状呢?被“啃老”的家庭,家长要通过各种渠道,说服有工作能力的子女,尽早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发挥聪明才智,为家庭和社会,更为自己创造财富。家长也要横下一条心,让他断奶,让他趁年轻进入社会,在实践中经受挫折,自食其力,担负起一个公民应有的社会责任。

家长要铭记西汉疏广的一句话:“子孙若如我,留钱作什么?贤而有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作什么?愚而有财,则增其过。”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与儿孙做牛马。对子孙要严格要求,处处言传身教,时时督促教导,让他们记住陶行知的话:“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英雄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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