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读枣庄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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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3日 星期

老年大学收费标准发布


晚报讯 (记者 张琛)市物价部门、市财政部门日前接到关于明确我省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我省老年大学学费标准为保健、国画、书法、声乐、戏曲、外语、文学类专业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00元;舞蹈、摄影、生活类专业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20元;器乐、计算机、表演类专业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80元;钢琴等特殊专业每人每学期不超过400元。学校可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及培养层次在不高于上述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各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委托市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上述规定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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