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现象,有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已离婚。按户补偿催生了应对手段“翻新”,法律人士认为,买卖户头的村民涉嫌诈骗罪。(7月14日《京华时报》)
对于“拆迁买卖户头”的做法,按照诈骗罪追究当事人责任不能说没有道理。然而,“拆迁离婚”行为却与此有本质区别。在法律上,只要通过法定程序从民政部门取得了离婚证,就算离婚。从这个角度说,很难认定“拆迁离婚”人群存在诈骗罪的“虚构事实”这个前提。
事实上不管是投机取巧运用规则的“拆迁离婚”,还是“拆迁买卖户头”,归根结底都是政府出台的拆迁补偿政策本身不公平、有问题,逼得村民想出一些有悖道德甚至不合法的对策。
因此,即便“拆迁买卖户头”涉嫌诈骗罪,在追究法律责任时,应该考虑到起因是拆迁补偿政策本身不公平这个情节,以及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这一后果,进行从轻处罚。更重要的是,政府应当反思拆迁补偿政策的不合理之处,及时进行修改,让拆迁补偿更公平、更合理,而不是简单地依赖法律的打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