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读枣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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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7日 星期

标着降价收原价 超市“促销”惹人烦


“我今天上午去超市买菜,正好看到有金锣火腿肠搞促销。看着挺便宜,就买了三包标价9.6元无淀粉的火腿肠,可结账的时候收银员收了我73元,我很纳闷,虽说还买了其他的东西,但是我自己算的差不多是60块钱左右,怎么差了这么多。”杨先生郁闷地说,我问收银员是不是多收钱了,谁知我这么一问,她态度非常不好。我也很生气,一看小票上火腿肠的价格是13.6元,一包贵了4元钱。标签上明明标的是9.6元,为何收钱时变成了13.6元?她很不耐烦地说扫出来就是这个价。我一看后面还有很多别的顾客在等着结账,我一个大老爷们也不好再和她争执,就当没看见降价这回事,多12元钱就12元钱吧。就没再和她争辩回家了。可是现在想想,还是窝了一肚子火。”

杨先生说:“我们也知道现在暑假到了,有些超市雇的可能是临时工,难免有些小的失误,但是不管怎么样,标价在那儿摆着了。顾客去买东西,顾客就是你的上帝,你不能左边一个价右边一个价吧。我要是零七八碎地买了一大堆东西之后在收银台结完账,谁还一件商品一件商品的去核对?”

杨先生还表示,商品标签上的价格和实际收银时扫码扫出的价格不一致,势必会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损害消费者消费时的心情,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超市经营者的诚信度。希望超市与各商店的经营者对商品的标签与扫码进行进一步的规范与统一,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超市经营的诚信度。

(记者 刘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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