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思平
2日,武汉市新洲一名交警在酒店举办婚宴,竟向非亲非故的司机们散发请柬,并收受礼金。接到举报电话后,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暗访,将核实后的情况反映到新洲区委纪委,纪委工作人员调查后,责成当事人全额退还司机所送的礼金。(《武汉晚报》5月3日)
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但谁都知道,这位交警只收钱绝不会还礼,说到底,其实就是赤裸裸的索贿。这位交警平日里给司机发惯了白色罚单,结婚时也不忘奉上“红色罚单”,这大约也算是“职业病”。模糊了工作与生活,混淆公权与私权,纪检监察部门得好好治治。
这个交警的做法并非孤例。在生活中,某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总是借着结婚、生孩子、过生日等借口,向受己制约的服务对象变相索贿。如有官员结婚向商人发请帖,有幼儿园老师结婚给孩子家长发请柬等等。收到请帖的人,绝非真心赴宴,但迫于无奈、苦于受制,只能强颜欢笑、奉上红包,为的是今后不被刁难、得个方便。
将服务对方的职务便利,变成要挟索贿的天赐良机,这首先是服务意识淡漠、道德水平低下的表现。同时,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有此类索贿行为,有关部门都应对其予以法律惩处,令其为违法行为付出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