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焦兴田 通讯员 腾龚轩)日前,在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商局窗口,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善南支行负责人从滕州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手中接过滕州市第一张新版营业执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自今年3月1日起,经工商部门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均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按照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和文书表格进行了修订,同时精简了企业营业执照样式,减少了执照种类,规范了记载事项。现行多年使用的营业执照共分15种,其版式各异、规格不同,而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统一为一种,将原来的横版改为竖版,并按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规定为八种格式,设有正本和副本,新版营业执照对记载事项名称进行调整,记载内容主要包括注册号、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期限及经营范围,不再记载实收资本。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今年3月1日前存续的企业,可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但原版营业执照使用期限最迟不可超过2015年2月28日。
此外,新版营业执照增加了企业信息的二维码和企业信用公示网址,强化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功能,方便公众辨认和上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