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贯彻鲁政发〔2013〕13号文件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将新农保制度与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该市早在2009年就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前5年完成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合并。截至去年年底,该市城乡参保居民达76.7万人,已享受待遇的有21.2万人,参保和发放均实现全覆盖。
该部门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于2009年启动新农保试点,2011年启动城居保试点。而滕州市早在2009年就分两批在9个镇街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同年,滕州市将老农保基金全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完成了新老农保基金的合并。该市还被列为全国“新农保”试点县(市),该市财政全额列支城镇居民补助资金,在21个镇街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滕州市政府出台《滕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涵盖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两大群体,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比今年国家即将实施的“两项制度合并”提前5年。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滕州市较早实施了合并,但国家和省市关于“两项制度合并”的一些细节略有不同,滕州市人社部门正在抓紧研究,着手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和配套细则,主要涉及调整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增加丧葬补助金等有关内容。目前,草案已经基本形成,并报送市政府,新的实施意见将会很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