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国栋辞去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